一、項目相關情況
項目名稱:定遠徽鹽名都學府項目供配電設計與施工(二次)
項目編號:JQ-2022-112-1
招標(采購)方式:公開招標
招標(采購)公告發(fā)布日期:2022年6月30日
開標(采購)日期:2022年7月20日
第一中標候選人: 滁州東源電力工程有限公司
投標報價: 99.00元/m2
項目經理: 韓磊
工 期: 120日歷天
工程質量: 合格
第二中標候選人: 安徽徽正電力建設有限公司
投標報價: 99.70元/m2
項目經理: 卞林彬
工 期: 120日歷天
工程質量: 合格
公示期:自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5日
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(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,節(jié)假日休息)向招標人或代理機構提出質疑,質疑函中應明確提出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的事實與理由。
二、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現(xiàn)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1、異議人的名稱、地址、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;
2、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標段號(如有);
3、被異議人名稱;
4、具體的異議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6、提起異議的日期。
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異議人需要修改、補充異議材料的,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投標人的;
2、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、異議材料不完整的;
4、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
5、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;
6、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、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。
三、聯(lián)系方式
招 標 人:安徽鹽業(yè)投資有限公司
聯(lián)系地址:滁州市定遠縣城東新區(qū)長征東路與靠山路交口
聯(lián) 系 人:劉工
電 話:0550—2163968
代理機構: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
聯(lián)系地址:合肥市蜀山區(qū)懷寧路288號置地廣場E座26層
聯(lián) 系 人:韋 工
電 話:0551-63813617
特此公告。
日期:2022年7月21日